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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四举措”落实过渡期脱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http://mzj.bynr.gov.cn 2022-05-05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巴彦淖尔市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等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扎实有效推进。

一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稳定。对脱贫人口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牧区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截至3,全市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人口24880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15624人(纳入低保14795人,纳入特困供养829人),占已脱贫享受政策贫困人口数的63%自治区比例为49%。全市共有重点监测户2942人,纳入城乡低保1147人,纳入特困供养37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纳入39人,边缘易致贫户纳入18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961人)。

二是进一步优化政策举措。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低收入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范围。2022年以来,全市共有117名低收入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加强低保对象渐退工作规范管理确保线上线下数据相一致,在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系统中更新完善了低保渐退管理相关功能,在渐退期满前一个月做出预警提示,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出停保调整或继续享受调整规定。全市享受低保渐退政策894人。同时,明确了“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期”“中央和自治区基础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已脱贫人口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兜尽兜。    

三是扎实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先后下发《巴彦淖尔市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指引》《关于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摸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低收入家庭认定范围、家庭可支配收入认定标准、家庭财产认定标准和申请、受理审核的认定程序,将摸排发现的低收入人口及时录入系统,形成低收入人口基础数据库,并动态更新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截至3月底,全市低保边缘人口共1379人。 

是健全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市民政局联合市医保局、市乡村振兴局印发《加强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预案》,明确了监测对象范围,丰富了信息采集方式,强调了帮扶政策要点。加强与医保、乡村振兴部门的双向信息共享,按月提供数据进行比对,全面摸底排查困难群众,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坚持动态监测更新,做到快速预警、精准救助,坚决守住防返贫致贫底线。加强与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强对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返贫人口以及其他特殊脱贫人口基本生活的监测,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人口开展摸底排查,对符合条件的要按程序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截至3月,易地搬迁已脱贫人口给予临时救助27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36.49万元。

     通过这些制度化举措,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迈上台阶,让低收入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兜底性、基础性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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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四举措”落实过渡期脱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

发布时间:2022-05-05 1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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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巴彦淖尔市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等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扎实有效推进。

一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稳定。对脱贫人口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牧区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截至3,全市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人口24880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15624人(纳入低保14795人,纳入特困供养829人),占已脱贫享受政策贫困人口数的63%自治区比例为49%。全市共有重点监测户2942人,纳入城乡低保1147人,纳入特困供养37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纳入39人,边缘易致贫户纳入184人,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961人)。

二是进一步优化政策举措。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低收入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范围。2022年以来,全市共有117名低收入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加强低保对象渐退工作规范管理确保线上线下数据相一致,在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系统中更新完善了低保渐退管理相关功能,在渐退期满前一个月做出预警提示,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作出停保调整或继续享受调整规定。全市享受低保渐退政策894人。同时,明确了“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期”“中央和自治区基础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已脱贫人口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兜尽兜。    

三是扎实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先后下发《巴彦淖尔市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指引》《关于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摸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低收入家庭认定范围、家庭可支配收入认定标准、家庭财产认定标准和申请、受理审核的认定程序,将摸排发现的低收入人口及时录入系统,形成低收入人口基础数据库,并动态更新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截至3月底,全市低保边缘人口共1379人。 

是健全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市民政局联合市医保局、市乡村振兴局印发《加强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预案》,明确了监测对象范围,丰富了信息采集方式,强调了帮扶政策要点。加强与医保、乡村振兴部门的双向信息共享,按月提供数据进行比对,全面摸底排查困难群众,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坚持动态监测更新,做到快速预警、精准救助,坚决守住防返贫致贫底线。加强与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强对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返贫人口以及其他特殊脱贫人口基本生活的监测,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人口开展摸底排查,对符合条件的要按程序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截至3月,易地搬迁已脱贫人口给予临时救助27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36.49万元。

     通过这些制度化举措,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迈上台阶,让低收入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兜底性、基础性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