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社会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临河区民政局认真落实四项措施,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全力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一是“提标准”。今年以来,临河区民政局根据上级民政部门提标工作要求,将城市、农村低保标准每人分别提高到725元/月、5478元/年,特困人员城市、农村保障标准分别达到1232元/月、8200元/年。二是“稳政策”。结合临河区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印发一系列实施方案,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脱贫人口,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截至7月底,全区已脱贫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659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9人。三是“强救助”。优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分档分类确定临时救助标准。今年1-7月份,全区累计临时救助困难群众6489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617.14万元,人均救助961.27元,支出救急难救助124.5万元,人均救助18000元。四是“防返贫”。对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家庭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等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摸排。今年以来,全区累计新纳入农村低保对象377人,累计新纳入农村特困人员供养28人,全区299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落实了集中供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