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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03 17:04:00
来源:大声道
临河区委组织部,市直及临河地区驻市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临河区街道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1+N”区域化党建引领作用,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及各单位参与防控工作实际情况,市直及临河地区驻市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参与结对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相关市直及驻市单位要在市区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与临河区各街道社区结对,协调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单位自建小区,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发动干部职工,配合社区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临河区各街道社区和涉及到的市直及驻市单位,均要明确专门联络人,“双向报到”对接疫情防控工作。“双向报到”工作要在2月3日下午18时前全部完成。
3.到社区报到的各单位要服从临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街道社区党组织的统一调度。社区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给结对共建单位分配工作任务,共建单位要全力配合,选派精干力量参与宣传发动、堵卡监测、摸底排查等工作,并结合本单位职能特点,为社区疫情防控提供支持。近期从外省回来的干部、身体状况不佳的干部,不选派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共建单位报到后的任务分配情况,由临河区委组织部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三科,联系人:刘智,联系电话:8655722,电子邮箱:zzsc_2019@163.com。
4.参与疫情防控的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市委组织部将组建专项督查组,就结对共建防控疫情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将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5.结对共建各单位要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干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做好业务培训,指导干部切实做好自我防护。同时,要轻车简行尽量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6.临河区委组织部要协同各街道、社区,做好共建单位进驻工作,为共建单位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共建联防工作顺利开展。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