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直属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市各直属社会组织:
为加强对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7]127号)和《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巴彦淖尔市民政局决定成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评估复核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负责巴彦淖尔市直属社会组织评估的工作指导和评估审定。
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一)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刘 敏 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副主任:蔡培林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科长
苏 明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建办主任
委 员:班海飞 市工商联秘书长
蔡兆丽 市科协学会部部长
童太勇 市体育总会会长
郝国卿 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秘书长
康 杰 市教育局教育信息中心干部
闫宏宇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场管理科科长
凌 敏 巴彦淖尔市国际税收研究会秘书长
(二)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蔡培林(兼)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科长
副主任:杨鑫河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工作人员
委 员:胡 忠 巴彦淖尔市律师协会理事
王建国 巴彦淖尔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
陆 涛 巴彦淖尔中信联合会计师事所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主要负责各类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社会组织管科科长蔡培林兼任。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