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发改委、民政局按照定调价相关程序规定,在开展定调价成本监审、向养老利益相关方征求意见、进行社会稳定评估的基础上,提出了市社会福利院收费拟定价方案。拟将巴彦淖尔市社会福利院收费标准调整为:床位费,阳面由300元/月调整为600元/月、阴面由280元/月调整为560元/月;护理费,一级按原400元/月执行、二级由600元/月调整为650 元/月、三级由900元/月调整为1000 元/月、四级由1200元/月调整为1300元/月、五级由1500 元/月调整为1600元/月。对自费入住的特困老人、低保老人、重度残疾人(一、二)床位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优惠。
现向社会各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七天,从2020年12月8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止。
接待电话:0478-8207348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