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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12 19:12:00
来源:大声道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现向社会公开发布询价公告,就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项目寻求合格的服务提供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1.按月维护更新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数据库,及时上报统计报表。
2.协助核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信访事项,协助做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来访群众的解答工作。
3.协助巴彦淖尔市民政局开展对在享低保、特困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不少于70万条,为相关部门提供家庭经济状况数据不少于90万条。
4.配合做好2024-2025年度全市社救助工作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整理归档。
5.协助做好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全年不少于两次。
6.协助对自治区民政厅下发的重点监测数据进行分类下发各旗县(区)核查,并收集核查结果进行反馈,全年不少于3000条。
7.实施与市本级公安部门车辆、户籍,财政部门财政供养人员、编制部门在编人员,人社部门养老、失业、社保,工商部门个体工商户信息,税务部门缴税信息、农牧部门、已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重点监测对象信息、残联残疾人等数据进行数据共享对接,对接部门不少于8个,对接数据类型不少于11项。
8.向市本级教育、住建、就业、医疗、工会、妇联、农牧等社会救助相关部门提供委托查询服务并及时返回数据查询结果。
9.入户实地调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人员不少于360户。
10.电话抽查低保、特困人员不少于360户,询问困群群众资金是否发放到位以及各旗县区热线开通值守情况等问题。
11.完成其他社会救助相关工作。
二、采购预算
项目金额:350000.00元(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三、采购人名称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四、采购人地址
临河区金川街道金沙社区英模路巴彦淖尔市民政局6010办公室
五、采购人联系电话
0478-8765988
六、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 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的主体,主要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稳定的财务状况。
3. 具有相关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支持。
4. 依法缴纳税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5. 能够提供全面、高质量的服务,并按照要求提交服务方案和报价。
七、参与报价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需提供);
3. 真实性承诺书;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 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未被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和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6. 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图,结果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显示单位与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8. 供应商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9. 供应商报价表;
10. 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文件。
八、报价截止日期及资格原件审核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审核资格原件。
九、询价评审时间和地点
询价评审时间:2024年6月20日
询价评审时间:巴彦淖尔市民政局7楼会议室
市民政局期待与社会各界优秀的服务提供方合作,共同为社会救助工作贡献力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请联系市民政局。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