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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民政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http://mzj.bynr.gov.cn 2020-09-14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制度和规划。组织实施民政行业标准。

2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参与拟定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参与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按权限研究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承担全市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
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参与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
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
作,参与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7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4家,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为1家。

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巴彦淖尔市救助站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巴彦淖尔市社会福利院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

巴彦淖尔市民政精神病康复福利院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

巴彦淖尔市儿童福利院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6

巴彦淖尔市慈善总会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7

巴彦淖尔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收入8498.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88.40万元;占比52.82%;上级拨款补助1173万元,占比13.8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37万元,占比33.38%;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2019巴彦淖尔市民政局部门收入决算数1226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80.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32.63万元事业收入189.91万元经营收入241.87万元其他收入81.66万元本年收入合计9126.3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38.57万元。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2264.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9126.3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38.57万元;支出总计12264.8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91.33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797.87万元,增长7%;支出总计增加797.87万元,增7%。主要原因:一是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的项目资金;二是增加老年公寓工程项目,支出金额较大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126.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12.88万元,占94.37%;事业收入189.91万元,占2%;经营收入241.87万元,占2.65%;其他收入81.66万元,占0.8%。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57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4.83万元,占30.5%;项目支出7106.87万元,占67.21%;经营支出241.87万元,占2.29%。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165.6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552.74万元;支出总计11165.6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370.7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161.59万元,增长11.61%;支出增加1161.59万元,增长11.61%。主要原因:一是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的项目资金;二是增加老年公寓工程项目,支出金额较大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837.8元,其中:基本支出1605.17万元,占33.2%;项目支出3232.63万元,占66.8%。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5.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5.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救济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较上年减少1783.7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优抚、安置、军供、军休等划转,相关经费相应减少;公用经费220.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168.0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优抚、安置、军供、军休等划转,相关经费相应减少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3.45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8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9.7万元,支出决算为26.37万元,完成预算的88.79%;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75万元,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完成预算的70.1%。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因机构改革,优抚、安置、军供、军休等划转,三公经费相应减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37万元,占90.93%;公务接待费支出2.63万元,占9.07%。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2019年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没有变动,主要原因2018、2019年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用于2019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动,主要原因是2018、2019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37万元,用于车辆的日常运行费用,如燃油费、过路费、维修费、检车费等等,车均运维费1.55万元,较上年减少0.83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级相关配套规定,制定预算时,增加了其他交通费,2019年使用租车平台租用车辆,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2.6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63万元,接待33批次,共接待177人次。主要用于区内各考察调研人员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没有变动主要原因是2018、2019年没有国(境)外接待费。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目标1: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目标2:增强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能力;目标3:加强社区建设工作、基政工作;目标4:加强区划地名工作;目标5:规范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目标6: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7: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发展。绩效评价总体完成情况较好,主管部门以及民政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各类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规定使用,没有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及以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现象;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规范操作,核算真实、完整、用款程序规范,结算及时,符合相关规定。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市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相关政策,及时监督各项资金下拨、发放情况,严格督促、狠抓落实,没有发现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2019年我部门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绩效目标;从项目的效率性分析,目前各资助项目正在按照计划进行,逐渐达成绩效目标,运转情况良好;从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完善制度建设、提升社会效益、强化责任监督等,实现可持续性。从项目的资金使用合规性分析:所有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合理分配,不挪用、挤占项目资金。从项目的有效性分析,通过困难群众类、社区建设类、儿童福利类和社会公益类等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推进全市民政事业的发展。从项目完成度分析,绩效评价总体完成情况较好,主管部门以及民政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56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3.96万元、印刷费1万元、手续费0.15、水电暖物业费25.32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1.08万元、维修(护)2.5万元、培训费0.64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劳务费25.52万元、工会经费8.4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17.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4万元。比2018年减少9.28万元,降低8.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优抚、安置、军供、军休等划转,相关经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946.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1.86万元,2018年增加128.55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2019年使用新的政府采购系统,采购目录有所增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7.96万元,比2018年增加306.96万元,增长602%,主要原因是:2019年使用新的政府采购系统,采购目录有所增加,增加了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05万元,比2018年减少60.5万元,降低24.43%,主要原因是: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开始时间为8月1日,服务期为1年,截止12月共支付5个月的购买服务资金。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1.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1.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公务使用;应急保障用车4辆,主要用于:儿童福利机构日常公务使用及救助孤残儿童准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主要用于:救助老年人、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疾病人员等;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主要是用于单位日常公务使用。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较上年没有变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鑫   联系电话:0478-8212891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民政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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