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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13 10:06:00
来源:大声道
2018年,城市低保标准月人均提高46元,达到602元。农牧区低保标准年人均提高440元,达到4882元;城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在2017年的基础上保持不变,月人均达到1232元,分散供养标准月人均提高73元,达到843元;农牧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在2017年的基础上保持不变,达到8403元,分散供养标准在2017年的基础上提高498元,达到6347元。特困人员中,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象的护理标准每月提高78元,达到1047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象的护理标准每月提高30元,达到403元。孤儿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月人均达到1690元和1310元。一季度,全市共为26393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3451.42万元,为69867名农牧区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4767.11万元;为810名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发放供养资金364.6万元,为4765名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发放供养资金880.2万元;为363名孤儿(分散294名,集中69名)发放资金资金 151.3万元。
截至3月份全市共支出城乡医疗救助金1510万元,累计救助40668人次。其中支出直接救助资金1231万元,救助人6141次,支出参合参保资金279万元,资助参合参保34527人。全市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014万元,救助10978户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