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开展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大排查,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社会保障兜底保障范围,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实现应保尽保。二是不断完善优化资金保障,加强资金拨付监管力度,确保按时发放各类低保、特困救助金。截止目前,共为80151名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4亿元;共为5508名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604.19万元。三是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有效解决困难群众面临的实际问题。截至目前,实施临时救助1295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196.14万元。四是不断健全核对机制,强化信息比对工作,与公安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打通信息孤岛,及时下发自治区社会救助对象重点监测数据426条,下发三批次市本级重点监测数据1169条,实现救助对象认定精准。五是着力创新社会救助方式方法,全面启用低保对象二维码信息化查询程序,对全市60227户85659名低保对象实行一户一码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切实提升兜底保障能力,以更有力的措施,更精细的工作,确保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