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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2 17:49:00
来源:大声道
为落实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确保养老机构的责任保险补贴用到实处,现按照公开公平、自愿参与的原则公开遴选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项目参与主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时间
即日起至6月18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弃权。
二、遴选对象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备承保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参与主体;
2.参与主体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保险机构;
3.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和审计,积极协调处理相关诉求纠纷;
4.参与主体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近一年内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遴选材料
1.参与主体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参与主体规模、经营范围等方面的内容;
2.参与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保险公司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拟承担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服务项目的承保服务方案及报价单;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在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信用中国”网站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
申报材料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逐项加盖公章。
四、相关要求
参与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园北街民政大楼5004室),如有疑问,请咨询市民政局:0478-8242250。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2026年6月12日
发布时间: 2026-06-12 17:49
信息来源: 巴彦淖尔市
为落实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确保养老机构的责任保险补贴用到实处,现按照公开公平、自愿参与的原则公开遴选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项目参与主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时间
即日起至6月18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弃权。
二、遴选对象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备承保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参与主体;
2.参与主体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保险机构;
3.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和审计,积极协调处理相关诉求纠纷;
4.参与主体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近一年内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遴选材料
1.参与主体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参与主体规模、经营范围等方面的内容;
2.参与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保险公司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拟承担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服务项目的承保服务方案及报价单;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各栏目资料查询结果(在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信用中国”网站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
申报材料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逐项加盖公章。
四、相关要求
参与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园北街民政大楼5004室),如有疑问,请咨询市民政局:0478-8242250。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