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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11-04 10:05:00
来源:大声道
巴彦淖尔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现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公告,就开展救助管理与精神卫生福利工作衔接和资源整合试点项目寻求合格的服务提供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实施周期2年(2026年7月—2028年6月),围绕建设巴彦淖尔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技术指导中心核心任务,盘活闲置场地资源,打通“救助—医疗—康复”闭环转介通道,构建“市级技术指导中心—旗县区承接机构—社区康复站点”三级联动服务网络,形成适配巴彦淖尔市情、可复制可推广的“救助管理+精神卫生福利”融合模式,主要采购服务内容如下:
(一)场地功能标准化改造服务
配合采购人完成不少于500㎡闲置业务用房标准化改造,科学规划接待评估室、个体心理治疗室、团体治疗/健康教育室、沙盘治疗室、综合康复训练活动室、工疗/日间照料室、药物管理及办公室等功能分区;协助完成专业康复、心理干预等设施设备配置,落实院感消杀、安全防护相关要求,保障场地符合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规范。
(二)市级精康技术指导与标准体系建设服务
组建专家指导团队,外聘精神科医师、心理咨询师、注册护士、专业康复师,牵头制定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流程、康复训练标准、质量管控规范、风险防控细则,建立筛查评估、康复干预、转介对接、随访管理全流程技术标准。
(三)分层分类人才培育服务
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项目周期内每年举办不少于6期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题培训班,培训内容涵盖民政救助政策、精神障碍识别评估、康复训练技术、风险应急处置、医患沟通等内容。
(四)全流程精准康复服务
为服务对象开展综合评估,制定一对一康复方案,开展服药指导、复发预防、生活技能、社交能力、职业康复等综合训练;运用沙盘、正念疗愈、心理针灸开展个体及团体心理干预;开展家属照护培训与心理疏导。
(五)项目运营管理、评估总结与成果提炼
落实“一人一档”动态档案管理,做好服务台账、案例收集、数据统计,项目周期内实现年均服务精神障碍康复对象不少于500人次,年均培训基层人员不少于100人次,重点康复对象面访随访覆盖率≥90%,服务对象及家属满意度≥90%,形成可复制推广试点经验,配合完成自治区终期评估验收。
(六)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救助管理与精神卫生福利工作衔接相关任务。
二、采购预算
项目总金额:600000.00元(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包含场地改造、设备采购、购买服务、宣传推广、评估验收及不可预见费。报价不得超过总预算金额。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人名称
巴彦淖尔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五、采购人地址
临河区双河镇先锋桥南民政福利园区
六、采购人联系电话
0478-8207325
七、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专业服务能力:具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社会工作、心理服务相关项目实施经验;拥有精神科医师、心理咨询/治疗师、康复师、护士、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专业服务团队;工作人员上岗前完成健康检查,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能够建立完整服务质量监督、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可提供个性化、分层分类康复服务。
2.资源整合能力:能够联动医疗机构、公益组织、志愿者队伍,链接医疗、残联、人社等多方资源,具备项目宣传、成果总结推广能力。
3.依法缴纳税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4.能够提供全面、高质量的服务,并按照要求提交完整服务方案和报价。
八、参与报价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需提供);
3.真实性承诺书;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和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6.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图,结果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显示单位与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8.供应商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9.供应商报价表;
10.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文件;
九、报价截止日期及资格原件审核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审核资格原件。
十、询价评审时间和地点
询价评审时间:2026年11月20日
询价评审地点:巴彦淖尔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巴彦淖尔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期待与社会各界优秀服务提供方携手合作,共同推进救助管理与精神卫生福利深度融合试点建设,补齐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短板,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更优质的兜底保障服务。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请联系巴彦淖尔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巴彦淖尔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11月4日
发布时间: 2026-11-04 10:05
信息来源: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巴彦淖尔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现向社会公开发布采购公告,就开展救助管理与精神卫生福利工作衔接和资源整合试点项目寻求合格的服务提供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实施周期2年(2026年7月—2028年6月),围绕建设巴彦淖尔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技术指导中心核心任务,盘活闲置场地资源,打通“救助—医疗—康复”闭环转介通道,构建“市级技术指导中心—旗县区承接机构—社区康复站点”三级联动服务网络,形成适配巴彦淖尔市情、可复制可推广的“救助管理+精神卫生福利”融合模式,主要采购服务内容如下:
(一)场地功能标准化改造服务
配合采购人完成不少于500㎡闲置业务用房标准化改造,科学规划接待评估室、个体心理治疗室、团体治疗/健康教育室、沙盘治疗室、综合康复训练活动室、工疗/日间照料室、药物管理及办公室等功能分区;协助完成专业康复、心理干预等设施设备配置,落实院感消杀、安全防护相关要求,保障场地符合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规范。
(二)市级精康技术指导与标准体系建设服务
组建专家指导团队,外聘精神科医师、心理咨询师、注册护士、专业康复师,牵头制定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流程、康复训练标准、质量管控规范、风险防控细则,建立筛查评估、康复干预、转介对接、随访管理全流程技术标准。
(三)分层分类人才培育服务
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项目周期内每年举办不少于6期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题培训班,培训内容涵盖民政救助政策、精神障碍识别评估、康复训练技术、风险应急处置、医患沟通等内容。
(四)全流程精准康复服务
为服务对象开展综合评估,制定一对一康复方案,开展服药指导、复发预防、生活技能、社交能力、职业康复等综合训练;运用沙盘、正念疗愈、心理针灸开展个体及团体心理干预;开展家属照护培训与心理疏导。
(五)项目运营管理、评估总结与成果提炼
落实“一人一档”动态档案管理,做好服务台账、案例收集、数据统计,项目周期内实现年均服务精神障碍康复对象不少于500人次,年均培训基层人员不少于100人次,重点康复对象面访随访覆盖率≥90%,服务对象及家属满意度≥90%,形成可复制推广试点经验,配合完成自治区终期评估验收。
(六)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救助管理与精神卫生福利工作衔接相关任务。
二、采购预算
项目总金额:600000.00元(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包含场地改造、设备采购、购买服务、宣传推广、评估验收及不可预见费。报价不得超过总预算金额。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人名称
巴彦淖尔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五、采购人地址
临河区双河镇先锋桥南民政福利园区
六、采购人联系电话
0478-8207325
七、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专业服务能力:具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社会工作、心理服务相关项目实施经验;拥有精神科医师、心理咨询/治疗师、康复师、护士、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专业服务团队;工作人员上岗前完成健康检查,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能够建立完整服务质量监督、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可提供个性化、分层分类康复服务。
2.资源整合能力:能够联动医疗机构、公益组织、志愿者队伍,链接医疗、残联、人社等多方资源,具备项目宣传、成果总结推广能力。
3.依法缴纳税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4.能够提供全面、高质量的服务,并按照要求提交完整服务方案和报价。
八、参与报价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需提供);
3.真实性承诺书;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和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6.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图,结果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显示单位与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8.供应商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9.供应商报价表;
10.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文件;
九、报价截止日期及资格原件审核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审核资格原件。
十、询价评审时间和地点
询价评审时间:2026年11月20日
询价评审地点:巴彦淖尔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巴彦淖尔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期待与社会各界优秀服务提供方携手合作,共同推进救助管理与精神卫生福利深度融合试点建设,补齐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短板,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更优质的兜底保障服务。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请联系巴彦淖尔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巴彦淖尔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