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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巴彦淖尔市人大2026年第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08-12 09:45
来源: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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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苏毛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全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提升农村养老保障水平的建议》已收悉。经我们认真讨论后,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统筹规划,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的建议回复。

截至目前,全市建成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51个,设施覆盖率达86.4%。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牧区养老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指引》,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应根据区域内居住人口和场地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布局,原则上以苏木乡镇为区域设置,人口较少的苏木乡镇可以联合建设。我市已根据实际配置到位。全市建成村级养老服务站193个,农村互助幸福院29处,服务覆盖率达到69%,按照自治区“一站多村”布局思路,避免资源浪费。2026年至2030年,巴彦淖尔市计划实施八个方面农村牧区养老服务项目需求,投资金额共计2708万元。针对全市8个已建成的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利用乡镇现有闲置资产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及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使其成为连接城乡养老服务的枢纽。同时进行村级养老服务站改造建设项目。消除服务盲区,在未覆盖的嘎查村,依托村级活动场所等现有资源,配备基础服务设备,重点提供助餐、探访、文娱等便民服务。对全市6处现有农村互助幸福院实施改造提升工程,对现有农村牧区互助幸福院室内外设施进行维修。同步规范运营服务流程,丰富日间照料、助餐助洁等基础服务,让改造后的互助幸福院长效发挥养老兜底服务作用。

二、关于您提出的“强化支撑,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的建议回复。

巴彦淖尔市聚焦独居、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料难题,在149个社区、652个嘎查村逐步推广“家床”服务,将机构专业照护延伸至居家养老服务。引进6家专业养老服务公司对失能、部分失能老人居家养老综合能力进行评估,制定“一人一案”个性化照护计划,签订照护服务协议,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规范化、专业化、精准化照护服务。截至目前,已为3500余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0万多次,已为1942名老人安装家庭养老床位,依托养老服务信息指挥中心,实现“15分钟应急响应、24小时全天候值守、365天不间断服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织密安全守护网。

三、关于您提出的“健全机制,强化农村养老服务保障”的建议回复。

巴彦淖尔市落实自治区、市级养老扶持政策,对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村级互助养老点分类给予补助。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新建、改扩建按规模可获2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村级互助养老幸福院完成功能拓展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运营经费由旗县区财政纳入预算保障。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政府‍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每张床位6000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旗‍县区按 1:1的比例分担。运营方面,除自治区补贴外,旗县区‍财政按实际入住人数给予每张床位每月100元的运营补贴。市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旗县区实施的农村牧区互助幸福院给‍予资金支持。同时我局梳理并发布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清单、供需信息及投资指南,公开用地规划、税费减免、水电气暖优惠、财政补贴、投融资、医养结合等扶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养老产业。2025 年,我市组织“北疆银龄”老年志愿服务下乡行动,吸纳银龄专家志愿者16人下沉乡村提供专业助老服务;同步开展农村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吸纳本土村民、返乡务工人员持证上岗,搭建专业照护与邻里互助互补的长效服务体系,切实补齐农村牧区养老服务人力短板。

四、关于您提出的“丰富内涵,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增效”的建议回复。

全市已建成医养结合机构15家,设置医养结合床位3663张,每个旗县区建成1个社区医养结合示范点,各旗县区养老机构与辖区医疗机构建立签约合作机制,持续打造“医疗+养老+康复”一体化服务模式。医疗服务向养老领域全面延伸,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100%设立老年医学科,7个旗县区均建成安宁疗护病区,实现老年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全覆盖。临河区成功获评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您的建议是我们进步的动力,为我们发展养老事业拓展了思路,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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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巴彦淖尔市人大2026年第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08-12 09: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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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苏毛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全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提升农村养老保障水平的建议》已收悉。经我们认真讨论后,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统筹规划,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的建议回复。

截至目前,全市建成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51个,设施覆盖率达86.4%。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牧区养老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指引》,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应根据区域内居住人口和场地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布局,原则上以苏木乡镇为区域设置,人口较少的苏木乡镇可以联合建设。我市已根据实际配置到位。全市建成村级养老服务站193个,农村互助幸福院29处,服务覆盖率达到69%,按照自治区“一站多村”布局思路,避免资源浪费。2026年至2030年,巴彦淖尔市计划实施八个方面农村牧区养老服务项目需求,投资金额共计2708万元。针对全市8个已建成的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利用乡镇现有闲置资产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及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使其成为连接城乡养老服务的枢纽。同时进行村级养老服务站改造建设项目。消除服务盲区,在未覆盖的嘎查村,依托村级活动场所等现有资源,配备基础服务设备,重点提供助餐、探访、文娱等便民服务。对全市6处现有农村互助幸福院实施改造提升工程,对现有农村牧区互助幸福院室内外设施进行维修。同步规范运营服务流程,丰富日间照料、助餐助洁等基础服务,让改造后的互助幸福院长效发挥养老兜底服务作用。

二、关于您提出的“强化支撑,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的建议回复。

巴彦淖尔市聚焦独居、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料难题,在149个社区、652个嘎查村逐步推广“家床”服务,将机构专业照护延伸至居家养老服务。引进6家专业养老服务公司对失能、部分失能老人居家养老综合能力进行评估,制定“一人一案”个性化照护计划,签订照护服务协议,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规范化、专业化、精准化照护服务。截至目前,已为3500余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0万多次,已为1942名老人安装家庭养老床位,依托养老服务信息指挥中心,实现“15分钟应急响应、24小时全天候值守、365天不间断服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织密安全守护网。

三、关于您提出的“健全机制,强化农村养老服务保障”的建议回复。

巴彦淖尔市落实自治区、市级养老扶持政策,对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村级互助养老点分类给予补助。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新建、改扩建按规模可获2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村级互助养老幸福院完成功能拓展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运营经费由旗县区财政纳入预算保障。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政府‍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每张床位6000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旗‍县区按 1:1的比例分担。运营方面,除自治区补贴外,旗县区‍财政按实际入住人数给予每张床位每月100元的运营补贴。市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旗县区实施的农村牧区互助幸福院给‍予资金支持。同时我局梳理并发布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清单、供需信息及投资指南,公开用地规划、税费减免、水电气暖优惠、财政补贴、投融资、医养结合等扶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养老产业。2025 年,我市组织“北疆银龄”老年志愿服务下乡行动,吸纳银龄专家志愿者16人下沉乡村提供专业助老服务;同步开展农村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吸纳本土村民、返乡务工人员持证上岗,搭建专业照护与邻里互助互补的长效服务体系,切实补齐农村牧区养老服务人力短板。

四、关于您提出的“丰富内涵,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增效”的建议回复。

全市已建成医养结合机构15家,设置医养结合床位3663张,每个旗县区建成1个社区医养结合示范点,各旗县区养老机构与辖区医疗机构建立签约合作机制,持续打造“医疗+养老+康复”一体化服务模式。医疗服务向养老领域全面延伸,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100%设立老年医学科,7个旗县区均建成安宁疗护病区,实现老年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全覆盖。临河区成功获评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您的建议是我们进步的动力,为我们发展养老事业拓展了思路,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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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苏毛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全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提升农村养老保障水平的建议》已收悉。经我们认真讨论后,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统筹规划,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的建议回复。

截至目前,全市建成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51个,设施覆盖率达86.4%。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牧区养老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指引》,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应根据区域内居住人口和场地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布局,原则上以苏木乡镇为区域设置,人口较少的苏木乡镇可以联合建设。我市已根据实际配置到位。全市建成村级养老服务站193个,农村互助幸福院29处,服务覆盖率达到69%,按照自治区“一站多村”布局思路,避免资源浪费。2026年至2030年,巴彦淖尔市计划实施八个方面农村牧区养老服务项目需求,投资金额共计2708万元。针对全市8个已建成的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利用乡镇现有闲置资产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及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使其成为连接城乡养老服务的枢纽。同时进行村级养老服务站改造建设项目。消除服务盲区,在未覆盖的嘎查村,依托村级活动场所等现有资源,配备基础服务设备,重点提供助餐、探访、文娱等便民服务。对全市6处现有农村互助幸福院实施改造提升工程,对现有农村牧区互助幸福院室内外设施进行维修。同步规范运营服务流程,丰富日间照料、助餐助洁等基础服务,让改造后的互助幸福院长效发挥养老兜底服务作用。

二、关于您提出的“强化支撑,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的建议回复。

巴彦淖尔市聚焦独居、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料难题,在149个社区、652个嘎查村逐步推广“家床”服务,将机构专业照护延伸至居家养老服务。引进6家专业养老服务公司对失能、部分失能老人居家养老综合能力进行评估,制定“一人一案”个性化照护计划,签订照护服务协议,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规范化、专业化、精准化照护服务。截至目前,已为3500余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0万多次,已为1942名老人安装家庭养老床位,依托养老服务信息指挥中心,实现“15分钟应急响应、24小时全天候值守、365天不间断服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织密安全守护网。

三、关于您提出的“健全机制,强化农村养老服务保障”的建议回复。

巴彦淖尔市落实自治区、市级养老扶持政策,对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村级互助养老点分类给予补助。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新建、改扩建按规模可获2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村级互助养老幸福院完成功能拓展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运营经费由旗县区财政纳入预算保障。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政府‍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每张床位6000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旗‍县区按 1:1的比例分担。运营方面,除自治区补贴外,旗县区‍财政按实际入住人数给予每张床位每月100元的运营补贴。市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旗县区实施的农村牧区互助幸福院给‍予资金支持。同时我局梳理并发布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清单、供需信息及投资指南,公开用地规划、税费减免、水电气暖优惠、财政补贴、投融资、医养结合等扶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养老产业。2025 年,我市组织“北疆银龄”老年志愿服务下乡行动,吸纳银龄专家志愿者16人下沉乡村提供专业助老服务;同步开展农村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吸纳本土村民、返乡务工人员持证上岗,搭建专业照护与邻里互助互补的长效服务体系,切实补齐农村牧区养老服务人力短板。

四、关于您提出的“丰富内涵,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增效”的建议回复。

全市已建成医养结合机构15家,设置医养结合床位3663张,每个旗县区建成1个社区医养结合示范点,各旗县区养老机构与辖区医疗机构建立签约合作机制,持续打造“医疗+养老+康复”一体化服务模式。医疗服务向养老领域全面延伸,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100%设立老年医学科,7个旗县区均建成安宁疗护病区,实现老年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全覆盖。临河区成功获评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您的建议是我们进步的动力,为我们发展养老事业拓展了思路,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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