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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节后返程上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http://mzj.bynr.gov.cn 2020-02-02
 
 

各旗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春节假期结束后机关、企事业单位返程上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现就人员返程、单位管理、社区管控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对返程人员的排查摸底和返程组织

  (一)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准确掌握返程上岗人员情况,包括本人及其共同生活亲属的旅游探亲休假地点、接触人群、身体状况等,要列出清单,实行台账管理。

  (二)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排查本单位外出人员,提示出行风险,对盟市以外地区人员劝其居住原地,不要流动,并做好个人防护,2月9日(正月十六)前暂缓返回巴彦淖尔市和本单位,返回时间另行通知。

  (三)火车站、机场、交通卡口、疫情检查站等要逐人做好登记、筛查、甄别等工作,发现发热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本地区卫生健康部门,严防疫情通过返程人流在我市传播扩散。

  二、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返岗人员管理

  (四)各部门和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序、可控、应急”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制定返岗人员上岗工作方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

  (五)确因特殊原因从外地(我市以外地区)返岗人员,全部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由所在单位及社区每日进行排查并做好记录。对有湖北省等重点疫区往来史的人员,要及时报告本地区卫生健康部门,并进行医学隔离观察14天。

  (六)对未去过外地的返岗人员要全面询问春节期间活动情况,发现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隔离观察人员有接触史的,以及家庭成员或亲属中有来自疫区的,要及时报告本地区卫生健康部门,并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

  (七)隔离观察期结束后无异常情况的,经本单位批准,方可返岗。

  三、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防控管理

  (八)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工作制。倡导网上办公、居家办公,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网络、视频等渠道和方式处理公务,可以错峰上下班。

  (九)各部门和单位要在办公场所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多个部门和单位在同一建筑内办公的,在该建筑入口处集中设立体温检测点。(十)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在岗人员晨检、个人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日报告、密切接触情况报告和请销假等制度,有异常情况的及时上报本地区卫生健康部门。

  (十一)各部门和单位要准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物资,每日对办公场所、通道、电梯间、卫生间、门把手、电梯按键等进行全面消杀,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和空气畅通。

  (十二)各部门和单位自办食堂不得安排集中就餐、聚餐,鼓励职工在家用餐,确需在单位用餐的,采取订购盒饭等方式,保障职工用餐。如果不可避免的在一起用餐,尽量拉开距离,而且要少说话,减少飞沫的产生。

  (十三)工作期间严格限制或取消公众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各类集体活动,取消学习培训、人才招聘等人员密集型活动;少开会、开小会,部署工作任务时,尽量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

  (十四)各窗口服务单位要建立体温测试制度,加强对服务对象的检测和秩序管理,尽量拉大等候排队人员之间的安全距离,提倡预约办事服务,防止出现扎堆办事现象。

  四、关于单位职工个人防护要求

  (十五)各单位人员返回后要立即向所在单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及相关情况,包括本人和家庭成员外出时间、地点、主要活动轨迹、接触情况等,积极配合本单位开展登记、检测等工作。

  (十六)实行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外出,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定时向单位和社区报告健康状况,配合本单位和社区管理。

  (十七)各单位人员工作期间一律佩戴口罩,见面不握手、互相不串办公室,勤洗手、常通风、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要随叫随到。

  (十八)如出现咳嗽、发热等情况应当主动向单位和社区报告,并及时到社区医疗卫生中心或发热门诊就诊。

  五、有关事项

  (十九)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二十)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实行“社区+单位”双报告、双管理制度,相关人员要主动接受社区的排查、监测和管理。

  (二十一)各旗县区防控工作指挥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要将本地区内异常情况汇总后,于每日12时前报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社会管控组。市本级单位直接报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社会管控组。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社会管控组要将全市情况汇总后上报市防控工作指挥部。

  联 系 人:李保春

  联系电话:8655811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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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节后返程上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2 17: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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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春节假期结束后机关、企事业单位返程上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现就人员返程、单位管理、社区管控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对返程人员的排查摸底和返程组织

  (一)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准确掌握返程上岗人员情况,包括本人及其共同生活亲属的旅游探亲休假地点、接触人群、身体状况等,要列出清单,实行台账管理。

  (二)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排查本单位外出人员,提示出行风险,对盟市以外地区人员劝其居住原地,不要流动,并做好个人防护,2月9日(正月十六)前暂缓返回巴彦淖尔市和本单位,返回时间另行通知。

  (三)火车站、机场、交通卡口、疫情检查站等要逐人做好登记、筛查、甄别等工作,发现发热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本地区卫生健康部门,严防疫情通过返程人流在我市传播扩散。

  二、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返岗人员管理

  (四)各部门和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序、可控、应急”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制定返岗人员上岗工作方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

  (五)确因特殊原因从外地(我市以外地区)返岗人员,全部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由所在单位及社区每日进行排查并做好记录。对有湖北省等重点疫区往来史的人员,要及时报告本地区卫生健康部门,并进行医学隔离观察14天。

  (六)对未去过外地的返岗人员要全面询问春节期间活动情况,发现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隔离观察人员有接触史的,以及家庭成员或亲属中有来自疫区的,要及时报告本地区卫生健康部门,并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

  (七)隔离观察期结束后无异常情况的,经本单位批准,方可返岗。

  三、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防控管理

  (八)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工作制。倡导网上办公、居家办公,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网络、视频等渠道和方式处理公务,可以错峰上下班。

  (九)各部门和单位要在办公场所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多个部门和单位在同一建筑内办公的,在该建筑入口处集中设立体温检测点。(十)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在岗人员晨检、个人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日报告、密切接触情况报告和请销假等制度,有异常情况的及时上报本地区卫生健康部门。

  (十一)各部门和单位要准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物资,每日对办公场所、通道、电梯间、卫生间、门把手、电梯按键等进行全面消杀,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和空气畅通。

  (十二)各部门和单位自办食堂不得安排集中就餐、聚餐,鼓励职工在家用餐,确需在单位用餐的,采取订购盒饭等方式,保障职工用餐。如果不可避免的在一起用餐,尽量拉开距离,而且要少说话,减少飞沫的产生。

  (十三)工作期间严格限制或取消公众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各类集体活动,取消学习培训、人才招聘等人员密集型活动;少开会、开小会,部署工作任务时,尽量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

  (十四)各窗口服务单位要建立体温测试制度,加强对服务对象的检测和秩序管理,尽量拉大等候排队人员之间的安全距离,提倡预约办事服务,防止出现扎堆办事现象。

  四、关于单位职工个人防护要求

  (十五)各单位人员返回后要立即向所在单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及相关情况,包括本人和家庭成员外出时间、地点、主要活动轨迹、接触情况等,积极配合本单位开展登记、检测等工作。

  (十六)实行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外出,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定时向单位和社区报告健康状况,配合本单位和社区管理。

  (十七)各单位人员工作期间一律佩戴口罩,见面不握手、互相不串办公室,勤洗手、常通风、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要随叫随到。

  (十八)如出现咳嗽、发热等情况应当主动向单位和社区报告,并及时到社区医疗卫生中心或发热门诊就诊。

  五、有关事项

  (十九)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二十)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实行“社区+单位”双报告、双管理制度,相关人员要主动接受社区的排查、监测和管理。

  (二十一)各旗县区防控工作指挥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要将本地区内异常情况汇总后,于每日12时前报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社会管控组。市本级单位直接报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社会管控组。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社会管控组要将全市情况汇总后上报市防控工作指挥部。

  联 系 人:李保春

  联系电话:8655811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