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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29 17:02:00
来源:大声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自治区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有力有效措施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地方各级要建立相应机制,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社会组织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文件中“构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依法监管的综合管理体制,形成监管合力。”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巴彦淖尔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巴彦淖尔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2.巴彦淖尔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3.巴彦淖尔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
巴彦淖尔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代章)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