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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12 11:50:00
来源:大声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老龄办发〔2025〕1号)要求,更好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新时代“银龄行动”工作走深走实,市民政局开展“北疆银龄 助力乡村振兴行”老年志愿服务集中示范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机构承接项目执行,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北疆银龄 助力乡村振兴行”老年志愿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系发动老教师、老专家、老干部等组成老年志愿服务队伍,利用闲余时间、知识经验、技能本领等,自愿为社会或他人提供服务,遵循自愿、无偿、利他、平等的原则。服务内容为义诊,疾病诊断,常见疾病防控、疫苗接种等健康科普知识、科学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宣传宣讲;健康科普、防诈反诈、心理疏导、安全应急、政策解读等方面的科普宣传;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水利农牧指导;党的理论、惠民政策宣传宣讲等。
包1:在临河区承办启动仪式;协助主办方组建银龄志愿服务队并带领此队伍深入临河区、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五原县的20个村社区开展服务,并负责队伍的所有出行食宿、活动组织和后勤保障等。
包2:协助主办方组建银龄志愿服务队并带领此队伍深入杭锦后旗、磴口县、乌拉特后旗的15个村社区开展服务,并负责队伍的所有出行食宿、活动组织和后勤保障等。
(三)服务期限: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经费预算:本项目经费共人民币17.7万元(含税),其中包1为11万元,包2为6.7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活动必需的车辆租赁、食宿、服务人员等保障,资金使用须符合《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巴财行〔2014〕465号)、《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人员赴外地出差住宿标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的通知》(巴财行〔2016〕501号)等资金管理有关文件支出,需接受市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监督。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组织开展本次志愿服务必需的能力及人员保障;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遴选办法
市民政局对报名社会组织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社会组织提交的项目方案和类似业绩材料进行评分,由得分前二的单位承接此项目。
四、评审方式
(一)市民政局将成立评审小组,于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评审会,对参加遴选机构的服务、商务、价格、信用等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选定2家承接机构。
(二)评审会结束后,将通过巴彦淖尔民政官网公布项目承接机构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承接机构,按流程与市民政局签订服务协议。
五、需提供资料
有意承接本项目的机构请于2025年9月19日下班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市民政局5004办公室:
(一)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机构基本情况,包括行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况;
(四)项目方案、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章,递交纸质材料。所有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有虚假或失效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六、其它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联系电话:8242250。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