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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公开报告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http://mzj.bynr.gov.cn 2025-09-17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二)部门主要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制度和规划。组织实施民政行业标准。

2、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参与拟定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实施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

5、按权限研究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承担全市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参与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老龄工作科、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建办。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4年度单位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部门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以完成民生实事为抓手,不断优化民生保障网络,扎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一是切实提升养老服务质效。2024年,我市新建成10个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36个村级养老服务站,完成8个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功能改造提升任务,我市乡镇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由64.4%提升至81.36%。同时,不断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完成1437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前完成了十四五规划任务。全力拓展长者餐厅服务范围,全年新增长者餐厅131个。二是不断夯实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基础。向上争取到450万元用于旗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2024年,我市新改建完成3个旗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磴口县、五原县、乌拉特中旗),实现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三是全面消除旗县级殡葬机构“空白点”。推动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殡仪馆建成投用,实现了殡仪馆旗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

2.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聚焦兜底保障,全力提升社会救助新效能。按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救助保障资金。2024年共为85901名社会救助对象发放4.80亿元,共实施临时救助20120人次,总支出临时救助金4135.77万元。积极探索“党建+社会救助”工作,广泛开展“微心愿”清单项目,2024年共接收群众微心愿“点单”447次,共向各部门“派单”309次。持续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制定印发了《巴彦淖尔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具体措施》,社会救助政策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形成了梯度救助格局。截至目前,我市共将5610名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人员。

二是聚焦老有颐养,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新质效。我市成功入选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项目时间为期一年),争取项目资金1388万元,计划为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不少于1500张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少于2800人次。截至2024年底,家庭养老床位已进行家庭环境评估529户,居家上门服务已完成评估并完成第一次服务723人。同时,组织开展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2024年全市备案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通过率达到86.11%,已提前完成年初确定的任务。有序开展旅居康养促进行动。指导7家养老机构加入“冬南夏北”旅居养老机构联盟,打造具有巴彦淖尔特色的旅居康养品牌。

三是聚焦幼有所扶,创新儿童服务保障新模式。进一步落实孤困儿童保障政策,2024年,共为486名儿童发放生活供养金1002.12万元,为22名孤儿大学生发放助学金14.82万元。全面开展巴彦淖尔市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救助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特殊儿童主动发现工作,建立儿童电子档案,打造“实体+网络”“线上+线下”的监测体系,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帮助,切实做到识别精准、保障及时、服务到位。截至2024年底,共排查流动儿童7753人,留守儿童200人,社会爱心企业及人士通过平台已认领30名未成年人的微心愿。

四是聚焦管育并重,持续激发社会组织新活力。部署开展党建工作“两个覆盖”提质增效行动,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建立社会组织党支部202个,派驻党建指导员102名。不断强化社会组织培育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作用,引导35家社会组织入驻孵化基地享受孵化服务。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2024年我市共争取自治区本级福彩公益金230万元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不断增强社会组织的造血功能。同时,积极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助力稳岗就业、乡村振兴,2024年,全市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通过参加各类就业帮扶活动,共设置867个岗位,与122名求职者达成就业意向,实施助力乡村振兴123个项目,投入资金3492.58万元,受益人数达9.1万人。

五是聚焦群众需求,持续优化社会服务新供给。统筹推动自治区级婚俗改革试点建设,完成临河区婚姻大厅改造工程,联合文明办举办首届“爱在临河520”集体婚礼,确保婚俗改革落地见效。聚焦特殊群体关爱保护。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25%,全年共为23820名困难残疾人25290名重度残疾人发放6501.6125万元。全力推进“精康融合行动”。截至12月底,全市共有精障社区康复站10个,社区登记在册的精神障碍患者接受服务规范率达到54.07%。2024年,我市成功入选国家级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单位地区,依托试点项目探索实施“福彩+救助”服务模式、打造救助管理“1+1+1”服务阵地、创建“救在河套 助福万家”寻亲品牌,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全流程服务保障,2024年,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43人次。

六是聚焦平安建设,稳妥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全面做好第七轮盟市、旗县区界线联检工作,稳妥有序完成巴彦淖尔市与包头市第七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同步开展旗县区行政区域界线隐患排查工作,2024年,共调处解决3起行政区域界线纠纷。地名普查成果持续转化。选取临河区、乌拉特中旗作为试点地区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项目,集中处置有路无名、有名无牌、设标不规范等问题,2024年共采集293条兴趣点,录入“乡村著名行动地名信息采集上图平台”拟命名14条道路。同时,有序推动巴彦淖尔市地名志编撰工作,截至2024年底,已完成《乌拉特中旗地名志》出版工作。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800.3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32.21万元,增长 1.82%,变动原因:部分预算资金为年中上级及本级追加项目,导致较预算有所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96.93万元,下降37.86%。其中:

收入决算总计 1800.3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781.9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089.36万元,下降37.94%,变动原因:主要由于2023年度有市本级巴彦淖尔市老年公寓项目阶段性重点项目实施,当年收到该项目的专项补助资金,形成2023年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上述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建设,导致2024年收入较2023年相应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情况。

3.年初结转和结余 18.4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7.58万元,下降29.13%,变动原因:执行中通过动态监控、严控资金支付进度,年末未使用资金规模缩小。

(二)支出决算总计 1800.3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780.7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098.13万元,下降38.14%,变动原因:主要由于2023年度有市本级巴彦淖尔市老年公寓项目阶段性重点项目实施,当年收到该项目的专项补助资金,形成2023年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上述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建设,导致2024年收入较2023年相应减少。 

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本年度不存在结余分配情况。

3.年末结转和结余 19.63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基本户自治区慰问款、精准扶贫工作经费等。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20万元,增长 6.52%,变动原因:基本户自治区慰问款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781.94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13.79万元,占 40.06%;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055.14万元,占 59.21%;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其他收入 13.00万元,占 0.73%。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780.74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425.91万元,占 23.92%;

    本年项目支出 1354.83万元,占 76.08%;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768.9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0.80万元,增长 0.05%,变动原因:我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严格,决算与预算基本持平;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86.99万元,下降38.06%,变动原因:主要由于2023年度有市本级巴彦淖尔市老年公寓项目阶段性重点项目实施,当年收到该项目的专项补助资金,形成2023年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上述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建设,导致2024年收入较2023年相应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713.81万元。与年初预算 639.64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11.59%。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3.5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0万元。其中:

1.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3.58万元,决算支出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该项目预算编制科学精准,预算执行中硬化约束、从严控制,确保了支出严格按预算目的和金额执行,无调整事项,故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 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0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661.2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75.49万元。其中:

1.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49.35万元,决算支出28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年中追加人员工资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

2.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100万元,决算支出16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89%。本年年中追加本级、上级专项资金,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52.52万元,决算支出5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年中有在职人员转入退休,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5.05万元,决算支出2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年在职人员转退休,较年初预算减少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1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年中增加了退休人员,较年初增加了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3.37万元,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遗属工资预算列入:抚恤(款)死亡抚恤,实际执行过程中,按照要求调整经济科目到: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导致执行率为0。

7.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37.2万元,决算支出3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照养老机构实际床位数和护理员数支付资金,较年初预算数有所减少。

8.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年中追加上级专项资金,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

9.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47.84万元,决算支出3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文革“三民”人员去世,按照实际情况执行预算。

10.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33万元,决算支出2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使用上级专项资金完成项目,导致本级预算结余。

11.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15万元,决算支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照预算金额全部支出。

1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0.62万元,决算支出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年中有在职人员转退休,减少了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22.6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5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3.88万元,支出决算1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年中有在职人员转入退休,减少了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收入和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9.33万元,支出决算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年中有在职人员转入退休,调整基数等,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与预算一致。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26.2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82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7.09万元,支出决算2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有在职人员转入退休,减少了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425.9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85.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6.71万元、津贴补贴58.73万元、奖金12.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24.2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7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2万元、住房公积金26.2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87万元、退休费56.24万元、生活补助3.3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万元。

(二)公用经费 40.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64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1.2万元、取暖费6.54万元、物业管理5.54万元、差旅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3.2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18.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287.9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56.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01万元、印刷费6.51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2.95万元、取暖费2.41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13.91万元、维修(护)费19.4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86万元、劳务费7.61万元、委托业务费40.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4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26万元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75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38.31万元、救济费1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4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 31.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4.23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7.25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3.00万元,支出决算 3.0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1.50万元,支出决算 1.5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1.50万元,支出决算 1.5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3.00万元,支出决算 3.00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及地方关于“三公”经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3.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50万元,占 50.00%;公务接待费支出 1.50万元,占 5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5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及地方关于“三公”经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5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50万元,接待23 批次,185 人次,开支内容:考察、调研支出;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不涉及。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及地方关于“三公”经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055.1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512.27万元,增长 94.36%,变动原因:本年年中追加上级专项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导致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其中:

(一)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1886.0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老年人意外险、公益金支持志愿服务管理、公益金资助床位运营补、公益金支持床位责任险、三院购买护理服务、护理员意外险、养老机构责任险、床位运营一次性建设责任保险、公益金支持疫情防控补贴等。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 2024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40.5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1.90万元,下降35.07%,变动原因:按照预算严格执行,积极响应财政相关政策合理使用一般性支出。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40.55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04万元,增长 2.62%,变动原因:按照预算严格执行,积极响应财政相关政策合理使用一般性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97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5.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945.54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970.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970.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1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1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4个,共涉及资金28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22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2个,共涉及资金1055.14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民政事务工作经费”、“文革“三民”补助经”等36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055.14万元。其中,对“为市儿童福利院、精神病福利院、社会福利院购买护理服务项目”等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绩效评级为“优”。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民政局部门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22个政府性基金项目, 共36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民政事务工作经费

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已按照年初预算目标开展民政业务,该项目资金使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社会福利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不断增强。保障行政区划、地名工作、社会事务工作、社会福利事业、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民间组织管理及社会工作、养老工作管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工作、保密工作,普法、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工作、妇委会、共青团工作、垃圾分类、创卫等工作的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预算批复,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民政事务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

100

100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0

100

10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社会福利水平进一步提升
3、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不断增强

1、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社会福利水平进一步提升3、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不断增强4、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培训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0

10.00

3

3

 

会议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5

5.00

3

3

 

宣传活动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5

15.00

3

3

 

出差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50

50.00

3

3

 

服务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0

20.00

3

3

 

质量指标

培训完成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00

百分比

5

5

 

培训工作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100.00

百分比

5

5

 

宣传工作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100.00

百分比

5

5

 

时效指标

宣传完成时间

定性

 

当年

当年

 

5

5

 

培训工作完成时间

定性

 

当年

当年

 

5

5

 

成本指标

平均培训费用支出标准

反向

小于等于

3000

3000.00

/次

2

2

 

人均服务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80

380.00

2

2

 

人均差旅补助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80

180.00

2

2

 

人均会议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60

159.98

2

2

 

宣传总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0

10.00

万元

2

2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民政服务工作水平

定性

 

有所提高

有所提高

 

10

10

 

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定性

 

有所提高

有所提高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定性

 

长期

长期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上级主管部门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00

百分比

5

5

 

民政服务对象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2

92.00

百分比

5

5

 

总分

100

100.00

 

 

 2.文革“三民”补助经费

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7.44万元,执行数为17.91万元,完成预算的65.27%。文革“三民”补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相关政策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相关政策落实发放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印发的《文革“三民”生活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规〔2019〕9号)文件要求进行资金的管理及发放,并对享受文革“三民”生活补贴的人员按月进行生存认证,确保发放资金的准确及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文革“三民”人员因自然原因减少,无法进行预估。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文革“三民”人员资金的监管,按时进行生存认证,确保资金足额及时的发放到位。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文革“三民”补助经费

主管部门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7.44

27.44

17.91

10

65.27

6.53

其中:财政拨款

27.44

27.44

17.91

——

65.27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足额安排补助资金;目标2:文革“三民”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更好保障;目标3:文革“三民”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

 本年度下达27.44万元资金,实际执行17.91万元,三民人员生活有所提升,三民保障政策高效规范实施。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文革三民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数

反向

小于等于

26

26.00

10

10

 

文革三民人员认定人数

反向

小于等于

26

26.00

5

5

 

质量指标

资金发放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百分比

10

10

 

文革三民人员认定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百分比

5

5

 

时效指标

资金及时发放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百分比

5

5

 

资金到位及时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百分比

5

5

 

成本指标

市级财政资金保障标准

反向

小于等于

829.5

829.50

5

5

 

市级财政资金总额

正向

等于

27.44

27.44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文革三民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更好保障

定性

 

稳步提升

稳步提升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制度平稳运行

定性

 

持续完善

持续完善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文革三民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00

百分比

10

10

 

总分

100

96.53

 

3.资助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20.4万元,执行数为17.33万元,完成预算的84.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运营方面,除自治区补贴外,旗县区财政按实际入住人数给予每张床位每月100 元的运营补贴,本项目为市本级老年康复护理院按实际入住人数给予每张床位每月100 元的运营补贴,共计发放运营补贴17.33万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运营方面,除自治区补贴外,旗县区财政按实际入住人数给予每张床位每月100 元的运营补贴。继续扶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养老服务。提升40、50人员就业能力;促进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有所解决。对养老机构稳定运营的影响起到长期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提升预算资金执行约束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资助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资金

主管部门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4

20.4

17.33

10

84.95

8.5

其中:财政拨款

20.4

20.4

17.33

——

84.95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扶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养老服务, 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

截至目前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资金暂未拨付完成,主要原因为养老机构申报补贴时部分老人因离院、去世等原因未能发放导致资金结余。一项指标未能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助实际入住人次

反向

小于等于

2040

1733.00

10

8

 

实际床位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70

170.00

5

5

 

质量指标

资金发放率

正向

等于

100

84.95

百分比

10

8.5

 

补助资金使用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百分比

5

5

 

时效指标

资金到位及时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百分比

5

5

 

资金发放及时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百分比

5

5

 

成本指标

补助标准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5

5

 

补贴预算总金额

正向

等于

20.4

20.40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人员就业能力

定性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10

10

 

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

定性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提高养老机构稳定运营

定性

 

长期

长期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行业人员满意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00

百分比

5

5

 

入住院民满意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00

百分比

5

5

 

总分

100

95.00

 

 

 4.临时救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临时救助资金主要用于救助困难群众,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充分发挥救急救难功能,及时对困难群众实施高效救助,救助保障率100%。2024年市本级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5万元,累计救助131人次、,项目资金执行率达到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持续规范临时救助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流程,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对临时救助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认识与理解,不断完善审核、审批流程,积极防范审批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临时救助资金

主管部门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

15

15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5

15

15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妥善解决困难群众应急性、过渡性生活困难需要。

 解决了困难群众应急性、过渡性生活困难需要,共发放救助资金15万元救助51人次及80户,共救助131人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助临时救助申请对象人次

正向

大于等于

120

131.00

7

7

 

实施临时救助人次

正向

大于等于

120

131.00

8

8

 

质量指标

符合条件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发放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百分比

7

7

 

符合条件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分配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百分比

8

8

 

时效指标

化解城市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及时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百分比

5

5

 

化解农牧区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及时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百分比

5

5

 

成本指标

临时救助人均补贴成本

正向

大于等于

1419

1924.00

/人次

5

5

 

开展临时救助申请对象核对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20

131.00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情况

定性

 

有所提高

有所提高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社会稳定有可持续影响的期限

定性

 

长期

长期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困难群众政策知晓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00

百分比

5

5

 

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00

百分比

5

5

 

总分

100

100.00

 

 

5.巴彦淖尔市老年书画协会“五进”活动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75万元,执行数为4.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从实现老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的出发,以书画培训、创作、展示为途径,推进书画“五进”活动。2024年计划开展“五进”活动40次,参与老年会员400人次以上。春节前送春联送福字30000副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购置时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专款专用,没有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同时,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规范操作,核算真实完整,用款程序规范,结算及时,符合财务制度规定。购置纸笔、墨汁、颜料、砚、毛毡及书画作品装裱费用、培训费用、交通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巴彦淖尔市老年书画协会“五进”活动项目内财综【2023】1684号

主管部门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部门)

实施单位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75

4.75

4.75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4.75

4.75

4.75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从实现老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的出发,以书画培训、创作、展示为途径,推进书画“五进”活动。2024年计划开展“五进”活动40次,参与老年会员400人次以上。春节前送春联送福字30000副以上。

 从实现老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的出发,以书画培训、创作、展示为途径,推进书画“五进”活动。2024年计划开展“五进”活动40次,参与老年会员400人次以上。春节前送春联送福字30000副以上。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装裱字画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5

5

 

春联纸

正向

等于

200

200.00

5

5

 

笔墨

正向

等于

100

100.00

2

2

 

交通费

正向

等于

3000

3000.00

3

3

 

质量指标

购物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8.00

百分比

7

7

 

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8.00

百分比

8

8

 

时效指标

送春联送福字完成时间

定性

 

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

 

5

5

 

活动完成时间

定性

 

2024年12月

2024年12月

 

5

5

 

成本指标

装裱字画春联纸砚毡交通费

正向

等于

4.75

4.75

万元

5

5

 

安排装裱字画春联纸砚毡交通费

正向

等于

4.75

4.75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弘扬书画艺术

定性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定性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进一步满足更多老年人学习书画的要求

正向

大于等于

98

98.00

百分比

10

10

 

总分

100

100.00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资助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简介:经费用于资助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用于鼓励和吸引相关从业人员,稳定护理员队伍,解决全区养老护理员待遇低、招聘难的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目标1:鼓励和吸引相关从业人员,稳定护理员队伍,解决养老护理员待遇低、招聘难的问题。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鼓励和吸引相关从业人员,稳定壮大护理员队伍,解决养老护理员待遇低、招聘难得问题。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进一步推进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升预算资金执行约束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部门管理水平。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提供参考依据,确保财政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实现安全、规范、高效的目标。对各类养老机构中已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护理工作两年以上的养老护理员,每人每月分别给予300元、500元和900元的特殊岗位津贴。

项目资金投入情况: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1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8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1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8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1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8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项目资金产出情况为了鼓励和吸引相关从业人员,稳定护理员队伍,解决全区养老护理员待遇低、招聘难的问题,对各类养老机构中已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护理工作两年以上的养老护理员,每人每月分别给予300元、500元和900元的特殊岗位津贴。2023年度为市市老年康复护理院取得初级、中级、高级养老护理员证书的人员发放特殊岗位津贴共计16.8万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资助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使用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相关政策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相关政策落实发放标准,对各类养老机构中已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护理工作两年以上的养老护理员,每人每月分别给予300元、500元和900元的特殊岗位津贴。及时下拨、发放各项资金,严格督促、狠抓落实,没有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

项目绩效情况: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取得初级证书护理员人,目标值大于等于10人,实际完成10人,分值10,得分10

2)取得中级证书护理员人,目标值大于等于13人,实际完成13人,分值10,得分10

3)取得高级证书护理员人,目标值大于等于5人,实际完成5人,分值5,得分5

4)资金发放率,目标值等于100百分比,实际完成100百分比,分值5,得分5

5)资金发放及时率,目标值等于100百分比,实际完成100百分比,分值5,得分5

6)取得初级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标准,目标值小于等于300元,实际完成100元,分值5,得分5

7)取得中级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标准,目标值小于等于500元,实际完成500元,分值5,得分5

8)取得高级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标准,目标值小于等于900元,实际完成900元,分值5,得分5

9)提升护理员的社会地位,目标值有所提升实际完成有所提升,分值10,得分10

10)提升护理员薪资水平,目标值有所提升实际完成有所提升,分值10,得分10

11)持续提高护理员的工作稳定性,目标值长期实际完成长期,分值10,得分10

12)从业人员满意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5百分比,实际完成100百分比,分值5,得分5

13)老年人满意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5百分比,实际完成100百分比,分值5,得分5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A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和主管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单位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鑫           联系电话:0478-8212891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公开表

 见附件。

 

 

 

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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