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是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工作本级,为正处级。
(二)单位主要职责
1、会同有关本级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制度和规划。组织实施民政行业标准。
2、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参与拟定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实施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
5、按权限研究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承担全市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参与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会同有关本级研究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会同有关本级研究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会同有关本级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老龄工作科、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建办。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 2025 年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 1 家,具体包括: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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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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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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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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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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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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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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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5年,全市民政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按照市委政府部署要求,锚定我市“五高五区”目标定位,聚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大力推动发展银发经济,实现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高效发展,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促进养老产业与教育培训、健康、体育、文化、旅游、家政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养老产业发展空间。实施高品质养老机构培育行动,在全市范围内打造一批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一流的高品质养老机构,推动形成“兜底有保障、普惠可持续、高端有选择”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
二是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同时,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扎实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不断满足低收入群体多层次、个性化的救助需求。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数据比对共享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三是推动养老服务更加可及可感。全面推进2024年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确保2025年6月底前按期高质量完成。持续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覆盖面,新建改扩建一批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积极探索牧区养老新模式,提升牧区牧民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加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力度,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全市四级、五级养老机构数量。
四是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持续开展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进巴彦淖尔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及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工作,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继续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高儿童福利机构服务水平。
五是优化基本社会服务。深入开展全国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推动救助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乌拉特后旗节地生态安葬示范性公墓项目建设。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推进“三沿七区”违建墓地整治工作。深入实施“精康融合行动”,2025年,全市80%以上的旗县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60%以上。
六是稳妥有序做好区划地名管理。积极开展第八轮盟市、旗县区界线联检和界线隐患排查工作,力争2025年完成3条盟市界线“智慧化界桩”更换工作。选取乌拉特前旗、乌拉特后旗全面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全面推进编印《巴彦淖尔市地名志》和《巴彦淖尔市行政区划图集》的工作,力争2025年完成出版工作。
七是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两个覆盖”提质增效行动。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等工作。持续深化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鼓励社会组织在社会基层治理、招商引资、平安建设、稳岗就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全面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工作,到2025年底,市本级社会组织参评率达到10%以上,评估等级在3A以上的达到60%。
八是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加强新修订的《慈善法》宣传贯彻工作,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活动,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组织开展全市慈善组织年度报告、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确认工作。加强慈善组织监管, 培育和规范互联网慈善,实施“阳光慈善”工程,提升慈善行业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发挥慈善行业组织的枢纽作用和品牌慈善项目引领带动作用。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482.4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54.07万元,增长11.6%。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482.49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482.4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9.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14万元,减少4.6%。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进一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带头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确保节支任务落实落细。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92.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2.21万元,增长25.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提前下达返还彩票公益金列入预算,增加本级预算项目,增加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0万元,减低100%。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不列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总计1482.49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482.49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2.14万元,主要用于各个专项经费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1.8万元,减少3.87%。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进一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带头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确保节支任务落实落细。
(2)卫生健康(类)支出22.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缴纳。与上年相比减少0.56万元,降低2.4%。主要原因是基数变化和个人退休,减少经费。
(3)住房保障(类)支出2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与上年相比减少2.19万元,减少8%。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变化和个人退休,减少经费。
(4)其他(类)支出892.8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82.21万元,增长25.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提前下达返还彩票公益金列入预算,增加本级预算项目,增加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2.年终结转结余为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年终结转结余列入预算。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预算总计1482.49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482.4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9.68万元,占39.78%;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92.81万元,占60.22%;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度支出预算合计1482.4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61.69万元,占24.4%;
项目支出1120.8万元,75.6%;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82.4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54.07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进一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带头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确保节支任务落实落细,本年度提前下达返还彩票公益金列入预算,增加本级预算项目,增加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89.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14万元,减少4.6%。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年初预算数233.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07万元,减少6.4%。主要用于正常运转、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本年度人员工资预算较上年有所减少。
2.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12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3万元,增长29.3%。主要用于“正常运转、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社会救助、特困供养、社会福利服务、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行政区划、边界争议调解处理、民间组织登记与管理、殡葬管理、地名管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社会事务、收养登记、养老工作等项目支出”方面支出,本年度增加主要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工作服务经费列入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5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8万元,增长9.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工资发放,本年度预算中较上年增加了退休人员。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23.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9万元,减少7.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数3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降低2.7%。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管理。
6.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数47.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5万元,减少0.7%。主要用于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目,根据实际人数及标准编制预算,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管理。
7.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年初预算数1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数0.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1万元,减少33.87%。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主要由于人员缴费基数及人数有所变动。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12.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9万元,减少7.8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补助等支出,减少主要由于人员缴费基数及人数有所变动。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数9.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2万元,增长5.57%。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增加主要由于人员缴费基数有所变动。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2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9万元。减少8%,主要原因是人员考录、调整、退休等,基数变化,经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61.6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9.5万元、津贴补贴75.28万元、奖金1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16万元、基本医疗费12.79万元、公务员医疗9.8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41万元、住房公积金24.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93万元、退休费57.31万元、生活补助3.37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3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1万元、水费1.4万元、电费0.5万元、取暖费5.01万元、物业管理费6.28万元、差旅费0.7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3.04万元、福利费0.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占50%;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占50%。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万元,上年预算数一致;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5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92.81万元,主要用于民生类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2.2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提前下达返还彩票公益金列入预算,增加本级预算项目,增加自治区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 2025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 年巴彦淖尔市市民政局本级预算安排项目9个,项目预算总金额1120.8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1120.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单位资金 0 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7万元,比上年减少2.45万元,减少6.1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有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减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进一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带头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确保节支任务落实落细。
机关运行经费具体明细如下:办公费1.01万元、水费1.4万元、电费0.5万元、取暖费5.01万元、物业管理费6.28万元、差旅费0.7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3.04万元、福利费0.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58.29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2.8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155.49万元。涵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等采购大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明细2项,采购金额来源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其中1.8万元的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5项,预算为155.49万元,服务类型为其他商业保险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其他印刷服务等,涉及预算单位1家,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12.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42.81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公开项目9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1120.8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根据单位预算编制要求,对所有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设置,2025年,我单位对共计9个预算项目设置绩效目标,从预算执行、产出、效益、满意度等多方面对预算项目进行综合绩效管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从同级财政本级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本级(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本级(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本级(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本级(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本级(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各本级(单位)应根据公开预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鑫 联系电话:0478-8212891
第五部分2025 年度本级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备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