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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提案——关于提升养老服务能力的提案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http://mzj.bynr.gov.cn 2021-05-07
 
 

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是 “十四五” 期间养老服务的重点,对于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提升社会养老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总的看,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服务覆盖面不大,发挥作用效果还不明显。主要原因:一是重视程度不足,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政策支持力度小;三是各部门缺乏协调配合。

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共同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养老服务工作是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协调配合、各尽其责。政府应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抓紧推动建立养老工作局际联系会议制度,明确细化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建立一一对应的任务分解表,并将各相关部门落实养老政策列入实绩考核,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各尽其责的联动机制,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落实优惠政策,推动社会力量成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主体。一方面要全面落实优惠政策,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尽快出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政策、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级评定及补贴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等具体标准。另一方面要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居家养老设施。鼓励有能力的养老机构兴办、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建设“嵌入式养老机构”,发挥养老机构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的潜力,为居家老人,重点是失能、高龄、独居、特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提供日托及短期托养,满足居家老年人对专业化养老的需求。降低准入门槛,支持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注册、多点运营,破除养老机构连锁化发展政策瓶颈,加快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化、品牌化养老服务组织或企业。同时,吸引先进地区大型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企业和组织到我市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扩大社会力量参与面,繁荣养老服务市场。

三、发展“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推动智慧化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健全和完善信息平台,通过互联网的大数据分析,广泛采集居家老人的实际服务需求,政府、社区、社会服务机构和医护人员基于信息化平台也能够及时预测与接收居家老人的服务请求,让老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个性化的居家照顾服务。在“互联网+”与传统产业融合方面,大力发展涉及居家老人健康服务、居家护理和医疗保健等领域信息化的养老产品及智能终端设备,在社区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援助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方式,引导和整合各方资源,建成集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虚拟养老等服务形式于一体的全方位养老服务指挥平台及大数据中心。

四、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在队伍建设上要采取适当的政策激励、高校专业设置、职业能力培训,改变当前养老服务人员不足、专业能力低和年龄结构偏大等问题。同时,鼓励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与社区、居家服务机构之间的对接与流动,实现人力资源的效用最大化,通过家庭自助、邻里互助、社会关爱、“时间银行”等形式引导与整合社会力量开展为老服务,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加强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的培养,建设专业化的工作队伍。民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协作,对现有的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其次是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努力造就一支由党员、干部、学生等组成的专、兼职人员和社工、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提高为老服务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工团队,增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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