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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巴彦淖尔市人大五届二次会议 第25号建议的答复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http://mzj.bynr.gov.cn 2023-06-29
 
 
 尊敬的高伟、李慧、张月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互助幸福院,创新农村养老新模式的建议》已收悉。经我们认真讨论后,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为进一步实现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愿望不懈努力。2014开始,全市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捆绑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移民、一事一议、嘎查村级组织活动设施建设等资金,共筹集1.4亿元集中建设50处农村牧区互助幸福院,共设置床位3090张,服务覆盖181个村,服务覆盖率达到27.7%。2014年,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管理办法(试行)》巴民发〔2014〕248号,在院务管理中明确提出幸福院管理服务费应列入旗县区财政年度预算。管理服务费包括幸福院办公经费和管理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办公经费主要用于院内公共设施日常维护和公共服务用房的水、电、取暖等项目支出;管理服务人员劳动报酬用于劳动服务人员工资和补贴支出。具体标准由旗县财政、人社等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实际需要核定,切实保证幸福院顺利运行。   

最后,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农村养老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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