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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8-03 10:25:00
来源:大声道
根据《关于举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听证会的公告》的要求,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8月14日上午9:30
地点:巴彦淖尔市民政局7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人(2人)
王如萍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王斯琴 爱德律师事务所巴彦淖尔分所律师
(二)听证代表(21人)
行政管理相对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市民委单位各1人
政协代表:沈春燕 市政协委员、市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
专家学者:贾丽琴 市妇联家庭儿童工作部部长
袁 平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科科长
董 晨 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书记员
梁元铭 市教育局财务规划科科员
张永会 市医保局医药服务与待遇保障科科员
从业代表:赵 飞 临河区民政局工作人员
王翠仙 临河区解放办儿童督导员
杨喜臣 临河区西环办儿童督导员
郑桂娥 临河区团结办儿童督导员
张 君 临河区汇丰办儿童督导员
居民代表:段晓霞 金川办惠民社区居民
王 玲 金川办惠民社区居民
郝 荟 汇丰办社区居民
邬晓雪 汇丰办社区居民
张爱贤 汇丰办社区居民
(三)听证旁听人(1人)
旁听人员:杨 晨 市民政局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
(二)请提前熟悉《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并做好发言准备。
(三)听证代表享有参会权、当席发言权、书面意见陈述权;听证代表可在会前将书面意见交至听证记录员(联系人:马旭韬、王淳锋,联系电话:13847800988、17684785654,邮箱:hehuishiwuke@163.com)
附件:《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
特此公告。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2026年8月3日
发布时间: 2026-08-03 10:25
信息来源: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根据《关于举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听证会的公告》的要求,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8月14日上午9:30
地点:巴彦淖尔市民政局7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人(2人)
王如萍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王斯琴 爱德律师事务所巴彦淖尔分所律师
(二)听证代表(21人)
行政管理相对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市民委单位各1人
政协代表:沈春燕 市政协委员、市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
专家学者:贾丽琴 市妇联家庭儿童工作部部长
袁 平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科科长
董 晨 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书记员
梁元铭 市教育局财务规划科科员
张永会 市医保局医药服务与待遇保障科科员
从业代表:赵 飞 临河区民政局工作人员
王翠仙 临河区解放办儿童督导员
杨喜臣 临河区西环办儿童督导员
郑桂娥 临河区团结办儿童督导员
张 君 临河区汇丰办儿童督导员
居民代表:段晓霞 金川办惠民社区居民
王 玲 金川办惠民社区居民
郝 荟 汇丰办社区居民
邬晓雪 汇丰办社区居民
张爱贤 汇丰办社区居民
(三)听证旁听人(1人)
旁听人员:杨 晨 市民政局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
(二)请提前熟悉《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并做好发言准备。
(三)听证代表享有参会权、当席发言权、书面意见陈述权;听证代表可在会前将书面意见交至听证记录员(联系人:马旭韬、王淳锋,联系电话:13847800988、17684785654,邮箱:hehuishiwuke@163.com)
附件:《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
特此公告。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2026年8月3日